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茅台镇“三茅”斗争史

“三茅”斗争史在“衡昌烧坊”未开设前,“成义”、“荣和”两家产量不高,在原材料购进和产品销售方面也没有大的利害矛盾。创建“衡昌烧坊...

   “ 三茅”斗争史

     在“衡昌烧坊”未开设前,“成义”、“荣和”两家产量不高,在原材料购进和产品销售方面也没有大的利害矛盾。创建“衡昌烧坊”后,就发生了接连不断的互相倾轧事件。“衡昌”在厂房前的台阶占用了一条无人行走的小路,被“成义”、“荣和”的老板唆使茅台镇区长罚了200元大洋,还请了几桌酒席赔礼。“衡昌”建成投产,因请了“成义”的酒师指导生产,“成义”的老板又上告区公所,把酒师扣押,强迫立下今后与“衡昌”断绝往来的印结。对“衡昌”产的酒,“成义”、“荣和”两家又以粗制滥造影响茅台酒名誉为借口,阻止其在茅台镇销售,“衡昌”被迫把酒运到外地销售。

“  衡昌”在茅台站住脚后则进行反击。在原材料采购上,有三家商定的统一规格和价格协议,但“衡昌”却抬价抢购,囤积原材料,迫使“成义”减产或到外地收购,增加成本。1942年,“成义烧坊”到四川大渡口等地收购小麦制曲,“恒兴”也前往争购,致使“成义”在收购中遇到很大困难,弄得“成义”的经理薛相臣只好向二郎滩盐号借贷。“荣和”虽也有竞争力,但因生产规模小,老板又是当地的大地主,可以强制佃户将所收的高粱、小麦全部抵作地租,在竞争中没有困难。

     此外,“荣和”与“成义”两家,为了争夺巴拿马万国博览会的奖状和奖章,长期争斗,一直争到1918年由时贵州省长刘显世作出裁决,由两家烧坊共同享有才算了结。

茅台镇“三茅”斗争史

茅台酒在当地官吏和土豪眼中由此成为一块肥肉,华问渠、赖永初等虽亦官亦商,终是“强龙压不过地头蛇”,两家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,对官吏曲意逢迎,殷勤接待。当时的省政府和县政府官员常来敲榨勒索,不仅吃、喝、抽鸦片都由酒厂供应,临走还要拿酒,甚至打牌输的钱也要由酒厂代“垫”。

    烧坊经常是采取送钱、送礼、请客等方式广泛结交贿赂官员,以减少麻烦。逢年过节,两家烧坊除送酒给有关的大大小小官员、地方豪绅,帮会地痞流氓外,还要大摆筵席宴请他们。并且有些与酒坊关系不大的小官吏,在酒厂照顾不到情况下,还主动上门赊酒揩油。“荣和”酒厂老板是当地大地主,这些麻烦相比较要少些。

那一时期,茅台酒发展缓慢,还有三个原因:一是当地政府碰上旱涝灾害,粮食减产,米珠薪桂,为了民食,政府下令全县严禁煮酒熬糖,禁令森严,就是下了窖的沙也不准翻烤,已烤存的酒不许出售。禁期有时长达一年,厂里职工虽无活可干,但工资照发,禁期越长,厂方的亏损越大。二是受原料的限制。酿造茅台酒主要原料是高粱小麦。生产一斤酒需用五斤粮,那时当地的绝大多数农民不习惯种高粱和小麦,山地以种玉米为主。因此,原料供不应求,只有荣和、成义两家酒厂各方拼凑,还能勉强维持,自恒兴开业后,所需原料多,造成市场紧张,争相竟购,时生龃龉。三是火灾为害。三家酒厂均无消防设备,酒是易燃物,一旦发生火警,必然成灾。1944年成义酒厂因烘衣不慎着火,厂房被烧,地面所有建筑,付之一炬,只剩下十多个窖坑。1945年,街民失火,延烧一条街,荣和酒厂虽是单独院落,亦被波及,烧得精光,损失惨重,直到一九四七年冬才复原。

茅台镇“三茅”斗争史

     据统计,三家酒厂的年产量,合计不超过十二万斤(约六十吨)。“恒兴”产量最多,其次算“成义”、“荣和”,在两万斤上下。论酒的质量,“成义”、“荣和”两家由于开办时间长,酒存放期也久,质量较优。“恒兴”建厂晚,但该厂颇重信誉,出产的“赖茅”酒的质量虽比华、王两家差点,但在逐年提高。

成义酒大宗在贵阳、遵义两市销售。荣和酒除就地销售外,以一部分委托重庆市稻香村代销。恒兴酒厂不但运销国内各大商埠,还有部分销往香港,打入国际市场。三家酒厂在产地的批发价一致。1949年每瓶一斤装的卖银币一元,当时不算紧俏商品,由于吃得起的人少,产大于销,年终尚有积存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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